《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立足國家發展全局將人工智能技術作為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并確立了六項重點任務。其中在人工智能領域推動軍民科技成果轉化上,明確了軍民共享共用的戰略導向,要引導國防和民用領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雙向轉化應用部署和推動人工智能基礎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實現技術與產業、市場、人才等要素在人工智能領域的深度融合,發揮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助推經濟發展和提升創新能力的重要作用。
一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內涵特征
(一)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內涵
人工智能是指研究如何通過計算機模擬來實現人的學習、思考和規劃等智能思維和行為過程的技術科學,是一門綜合了多學科門類的交叉學科。隨著人工智能關聯學科與基礎軟硬件研發能力的整體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強烈需求的共同驅動,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和計算機視覺等技術發展應用已日趨成熟。大數據驅動知識學習、跨媒體協同處理、人機協同增強智能、群體集成智能和自主智能系統開始成為人工智能的發展重點。人工智能產業包含了基礎層、技術層和應用層三個生態層次。在應用層領域的技術成果轉化對關聯產業的邊界拓展性極強。當前在醫療、金融、教育、交通、家居、零售、制造、軍事、安防和政務上有著廣泛應用,并與人工智能技術結合形成了新的產業延伸領域。
人工智能技術作為一種典型的軍民兩用技術,無論是在國防領域還是民用領域都有廣闊的應用空間。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本質內涵是指人工智能領域內軍民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及其在國防領域和民用領域之間的相互促進和拓展應用。人工智能領域內的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既要依托國防軍工領域內的創新力量和技術儲備也要充分利用民用科技領域的創新資源和需求市場,實現軍民兩個體系各類要素資源的有效整合,形成相互競爭、相互促進、相互拓展的密切關系。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一系列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政策,如表1所示。并在新增人工智能企業數量、融資規模、學術論文和專利數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為搶占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先發優勢,各國政府均在積極進行戰略規劃和政策布局。如表2所示,我國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重點放在了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上。旨在發揮人工智能技術對科技、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全面支撐作用。


(二)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特征
1、超前性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是經濟發展的新契機。人工智能技術是重構社會生產、資源分配、產品交換、消費升級等經濟活動的強大驅動引擎。人工智能關鍵技術轉化應用催生了智能軟硬件、智能機器人、智能運載工具、智能終端、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和物聯網基礎器件等新興產業。“AI”產業發展模式的推廣運用使得人工智能產業產值規模占實體經濟的比重逐漸增大,也推動了其在各產業領域的融合發展、生產效率得到大幅提升,新的產業鏈條逐漸形成,經濟轉型升級取得實效。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是國際競爭的新焦點。各國政府均在人工智能領域進行戰略布局,擁有這一領域的技術發展主動權將大幅提升國家綜合實力水平,全球科技巨頭也積極推動自主研發人工智能技術的生態建設。在匯聚高端人才、基礎平臺開源化和關鍵技術硬件化方面競爭激烈。在軍用領域,軍用無人機技術的成熟不僅擴展了人工智能技術在戰場上的戰術應用手段,未來還將改變戰爭形態,是打贏未來戰爭的關鍵前沿技術。在民用領域、無人駕駛、智能家居和智慧醫療等產業的發展是人工智能技術在各領域的具體應用,智能產業和智能經濟將成為我國未來數十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2、聯動性
(1)助推軍民產業鏈條升級轉型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縱向對上下游產業鏈有著明顯的溢出效應。橫向將對關聯產業的發展形成明顯的集聚作用,統籌整合實施融合發展,為國防科技工業和民用科技工業注入新的創新發展動能,推動優質軍工企業發揮存量資源的優勢轉向民品市場,以“軍轉民”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能夠激發市場活力以及激勵技術創新。同時鼓勵具有發展潛力的民企將民用領域的先進技術、資金和人力資源引入軍工研發生產鏈,以“民參軍”的方式優化資源配置,達到為國防科技事業服務的目的。
(2)助推關鍵核心領域技術突破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在推動我國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優化和增長動力轉換上可以與各個產業部門實現更好更快的協調發展。在電子、材料、制造、金融、醫療和交通等傳統產業領域。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差距,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實現落后產業的轉型升級有著迫切的現實需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不僅能夠激勵科研人員在核心關鍵技術上實現突破,更能對科研創新能力的培育和創新體系進行重塑。
(3)助推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
智能化信息化社會發展需要以信息傳輸為核心的網絡基礎設施、大數據基礎設施和高效能計算基礎設施、5G技術、物聯網技術、大數據平臺、超級計算機等產品和技術是支持人工智能技術融合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推動人工智能技術 軍民雙向轉化有助于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構建覆蓋并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智能信息網絡基礎,以建成智能社會為目標,進一步完善與國防和經濟建設需求相配套的基礎設施體系。
3、不確定性
技術本身的可靠性帶來諸多現實挑戰。人工智能技術在大數據智能、媒體感知、群體智能和類腦智能等關鍵基礎理論發展上還存在瓶頸。技術本身的不成熟及其應用尚未廣泛普及,使得人工智能產業對經濟發展產生的促進作用尚不明顯,技術標準的不規范、發展路徑的多樣化、基礎理論的內在缺陷等技術可靠性問題始終是制約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關鍵因素和現階段必須解決的現實挑戰。
人機關系的未知性會產生眾多的矛盾沖突。人工智能技術在國防和民用領域融合發展將催生眾多新興產業,缺乏統籌規劃會導致在某些細分領域因過度投資而出現惡性競爭。資本對人工智能的青睞也將導致人才資源的緊缺,這將對人才培養、就業結構和行業發展產生不同程度的沖擊,也將對社會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體系造成深遠影響。
風險擴散的危害性可能引發更多的安全威脅。對個人而言,將人工智能技術用于何種目的、是否危害公眾安全將有明顯的個體差異。這并不以技術的先進與否來區分,對國家而言,如不能有效控制事關國家安全的核心技術,那么技術泄露和擴散的可能性就將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在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體系尚未健全之前,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應用所帶來的這些風險將會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二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主要障礙
在世界范圍內的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量上,我國僅占總量的10%,遠低于美國的41%,也低于日本的14%。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主要問題是技術專利成果的轉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平均水平。這需要通過系統布局、完善機制和統一標準來破除障礙,實現跨越式發展。
(一)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亟待系統布局
1、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亟待進一步宏觀統籌規劃
在人工智能產業的理論研究、研發投入、人才培養和成果轉化等方面,我國掌握的核心技術主要分布在大數據、云計算及機器學習領域。處于基礎層的AI芯片、傳感器和數據采集技術則極為缺乏。基礎領域的研發積累不足,雖然在應用層面上有較好的發展態勢,但這是我國需求市場體量巨大直接造成的。我國在人工智能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領域始終存在軍地人工智能發展重復規劃、目標分散和各自為政的突出問題。
以美國為例,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和成果轉化的主導機構是國家預算辦公室和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直屬的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其負責各行政實體之間的政策協調和監督管理。而其下屬的各專門委員會則負責具體政策的咨詢和制定。我國在統籌協調科技融合發展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強化戰略規劃,在國防領域和民用領域加強組織領導和推動運行機制變革。
2、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缺少重大任務牽引
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下屬的國防創新試驗小組在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轉化方面進行了積極嘗試,能夠快速將人工智能前沿技術從民用領域引入國防領域進行成果轉化。而現階段我國還缺少類似北斗系統、載人航天、探月工程等重大 專項任務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進行戰略牽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財政支持、發展布局和資源統籌方面利益導向不一致,軍隊和社會在供給需求對接、規劃計劃執行方面未能形成合力。在體制上尚未形成共建共用共享的研發攻關機制,對重大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資源平臺建設力度也不能滿足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現實需求,支撐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資源配置和協調管理能力尚未形成。此外,軍工企業和民間企業市場主體的政策差異性,使得兩者在企業資質、價格形成、財政稅收、投資融資、人才管理和技術轉化等具體政策執行方面未能做到一視同仁,軍工企業享受的優待支持政策過多,民間企業參與融合的政策激勵不足。
(二)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亟待完善機制
基礎設施保障不足、后備人才儲備不夠、政策法規支持缺乏和標準體系建設不完善等問題均是制約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主要因素。實現人工智能技術快速轉化需要建立適應國防科技創新目標要求和市場化資源要素配置的體制機制。
1、人工智能技術轉化中的供給需求缺少有效對接
在軍工領域,垂直管理和行政分割的現狀使得軍用產品的技術需求難以有效反饋到研發部門。在民用領域,市場化的動態管理和價格調節機制使得先進的民用技術難以引入到軍品研發體系。民用領域和軍工領域各自供給需求反饋機制的不一致導致軍地雙方很難通過單一的管理運行機制實現供需對接。
2、工智能技術轉化中的成果應用存在制度障礙
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為例,民企參與研發將面臨繁瑣冗長的審查程序、審批層級過多、審批周期過長、限制條件過高和保密要求過嚴的情況阻礙了人工智能技術向軍工領域深入推進,如果不能打破軍地分割體制,這一阻礙因素將逐漸積累并長期存在。
3、人工智能技術轉化中的利益分配未能有效激勵
國防科技創新領域存在嚴重的權利、責任、收益相分離的利益分配現狀。現有的國防專利產權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能有效保護國防科研人員的技術成果轉化收益,充分運用市場化的手段進行資源配置,可以使技術要素所反映的勞動價值得到準確定價,從而在技術成果轉化過程中保障科研人員的利益。
(三)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亟待統一標準
建立軍民人工智能技術通用標準體系是推動人工智能發展的迫切需要。這既能發揮軍用標準對民用領域產品的先進引領作用,又能降低民用標準為軍工領域服務的內在制度成本。
其一,主導通用標準融合的組織管理亟待強化。軍地雙方管理和協作的內在制度成本過高,協調機制運轉效率低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通用標準體系制定中缺少法規依據,在運行管理體制上更是缺少強有力的領導機構。一方面是軍方管理機構亟需加強軍內通用標準融合的整合統籌,另一方面是民用領域的統管機構因軍隊特殊性質而不能對軍用領域進行有效協調。
其二,協調通用標準融合的運行機制不夠完善。軍用標準領域實行統一管理與分工協作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但這種體制目前已經不適應推動軍民人工智能技術通用標準體系融合的發展要求。軍用標準體系在研究、論證、制定和修改過程中極少借鑒或直接引用先進民用標準。在民用標準體系制定過程中也未能引入軍方利益部門參與,軍地協調機制上存在明顯欠缺。
其三,推進通用標準融合的技術方法有待加強。現有體制下將軍標、民標進行融合在技術方法實現上困難較多。因此,在軍民人工智能技術通用標準體系建立完善的過程中要一套適用、可靠、常態化運轉的標準引入、修訂和退出機制。具體可以參考美軍的做法,在改革軍用標準體系中廣泛采用民用標準,包括集中清理落后的軍用標準、優先應用非政府標準、加強與民間標準團體的合作、采用開放系統方法和制定非政府標準采用清單等技術方法。
三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政策建議
政府在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中需要破除體制機制的障礙,充分利用軍工企業巨大的存量資源優勢和民用領域高效的管理組織模式,構建有助于政府、企業、市場有機結合的高效發展運行模式。
(一)建立常態化軍民溝通協調機制
支撐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的綜合協調機制目前已經建立,但存在領域覆蓋不廣、職責界定不清、目標任務不全和資源共享不夠等現實問題,實現人工智能技術高速發展需要建立一個高效運轉的常態化軍地溝通協調機制,使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能夠統籌協調。首先,需要形成一套順暢高效、指導有力的協調領導機構,應當在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指導下開展協調溝通事宜,在具體產業層面分類別進行專業指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軍隊綜合管理部門的業務應當進行對接,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通過建立各種定期溝通制度、軍地聯席會議制度、聯合辦公制度等方式加強軍地溝通與交流,橫向實現協調跨部門、跨領域、跨產業之間的銜接配合,縱向實現體系暢通、反饋及時、應對有效的溝通互聯。
其次,需要建設一個信息共享、配套完善的基礎設施平臺,以國家級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為基礎,建立完善軍地人工智能需求的供給信息共享平臺,引導技術、設備、人才、資金和市場信息等要素實現高效配置,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構建互聯互通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使軍隊院校和科研院所與地方高校和企業機構的大量科研、管理人才共同為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提供智力資源。
最后,需要構筑一套種類齊全、規范高效的中介服務體系。鼓勵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在人工智能技術成果轉化、投融資、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方面提供更為全面細致的服務保障。為人工智能初創企業提供跨行業、跨空間的資金投入,為研發生產降低籌資成本,為人工智能高風險項目提供擔保和進行評估,為研發項目分散投資風險,為人工智能項目策劃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咨詢。
(二)促進人工智能技術轉移轉化
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軍用和民用領域之間的轉移轉化,既需要公平、開放、共享的外部政策環境,也需要充分競爭、運轉高效的內部機制平臺。
首先,要構筑系統健全、配套完備的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法規體系。確保人工智能技術在軍用和民用領域之間的轉移轉化過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在產業發展、市場培育、投融資管理和財政稅收政策方面能夠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依據,以法規明文形式確定政府、企業和市場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對現有法規中不合理的部分進行修訂以提高可執行性。
其次,要設立產權明晰、高效配置的國家人工智能技術市場交易平臺。技術只有形成知識產權才能依法對科技成果進行保護、交易和實現產業化。建立起適應國防領域和民用領域專利雙向轉移轉化的人工智能技術市場交易平臺體系,促進技術要素在市場化的體制中高效流轉,引導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建立技術轉化機構,與人工智能技術市場交易平臺進行對接,促進人才、技術等要素實現市場化配置。
第三,要依托區域優勢資源因地制宜發展人工智能產業基地。要立足于不同區域現有的技術、人才、資金等資源優勢建立人工智能技術產業基地,以通用型人工智能產業為基礎,發揮龍頭企業的技術引領,形成產業集聚態勢,統籌配置國際國內創新資源,加大基礎性研究投入,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多渠道、多元化的資金支持格局。同時,積極借鑒和引入國外成熟的科技發展模式,進一步拓寬人工智能技術轉化應用的領域和途徑。
(三)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的統籌布局和開放共享
科技創新平臺基地是匯聚人才、資金和信息等多類創新要素,提供科技創新服務、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的綜合基礎設施平臺。在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轉化過程中,需要依托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實現對有限資源要素的高效利用。
以現有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為基礎進行資源整合和統一規劃,在軍工產業發達、技術領先明顯、軍地需求旺盛、創新能力突出的區域,建設一批戰略性的人工智能科技協同創新平臺,引導和鼓勵軍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機構等多方參與到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的建設中來。以科技產業園、科技創新示范基地、人工智能科技孵化園、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發展管理模式來統籌科技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發展。以人工智能重點項目為支撐進行協同布局和聯合創新,建立以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項目為核心、“1+N”項目群為基礎的研發模式,完成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任務的快速銜接,在 “核高基”、智能制造與機器人、大數據智能和量子通信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完善對人工智能軟硬件的研究開發布局,創新重大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模式,充分調動軍隊、地方、企業和院校等社會各方力量進行聯合創新和協同發展。
以軍地戰略合作利益共享為牽引,進行交流互動和競爭發展,以科學合理的利益共享機制、產權轉化機制以及競爭合作機制,引導軍地資源交流共享、推動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和實現軍地良性競爭發展。定期在科技創新平臺基地舉辦促進軍地交流的高級別會議,建立前沿技術發展論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推介會和軍品采購招標會等形式的有效信息溝通機制。
四結語
人工智能技術軍民雙向融合是推動我國人工智能技術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路徑,也是引導國防和民用領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雙向轉化的橋梁紐帶,其深度融合具有超前性、聯動性和不確定性的趨勢特點。目前,人工智能領域軍民雙向轉化在產業領域布局、體制機制完善、規范標準統一等方面仍存在與現實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的體制約束和發展阻礙,化解這一矛盾需要在國家宏觀層面進行戰略規劃部署和政策協調統一,在行業中觀層面建立高效運行的機制和優化資源配置,在企業微觀層面激發要素創新動力和形成開放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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